根据《荔湾区贯彻落实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街道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推进我街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街道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服务项目。
******街道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及运营。
(三)项目地址:周门街170号首层自编102号。
(四)项目服务期: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周期以签署合同情况为准)。
******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 〔2024〕4号)等文件,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具体奖补金额及拨付流程以当年财政实际拨付为准。
二、项目需求
******街道提供场地,用于普惠托育服务项目使用,由第三方机构承接具体的建设及运营。建成符合建设验收标准的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为服务区域内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普惠、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开展普惠托育和亲子服务活动,打造服务于0-3岁婴幼儿家庭的公益服务平台。
******街道辖区内0-3岁婴幼儿及家庭。
(三)服务形式:根据提供服务的时长不同,分为全日托、半日托和计时托、临时托等形式。
(四)场地说明:第三方机构需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街道同意后进行,并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全部相关费用。运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设施维修维护费、公益活动保障费等费用由服务机构负责。
三、报名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以及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2.项目运营能力:提供适应项目服务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情况,以证明申请单位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运营方案:详细阐述托育机构的运营理念、服务内容、人员配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证明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承诺书:报名机构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6.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报名机构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7.报名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人员要求
应当根据普惠托育园场地条件和婴幼儿规模配置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等工作人员。具体为:项目负责人1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保育人员按比例配备,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保育人员应当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健人员1人,取得相关上岗资格,应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
四、报名材料及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实际收到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资料进行密封,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一)提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止(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8:00。
******办公室(周门南路27号508室),联系人:朱小姐,020-******;程小姐,020-******。
五、评审方式
******街道将专门成立项目遴选小组,召开遴选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机构信誉、服务方案、过往业绩、人员队伍、管理制度************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