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陕西区域铜川2025年行车年度维保招标
发布时间:2025-04-21 08:58:15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SXQY-ZB-2025-0430
标书号:JDTC-HCWB-2025-0001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26 13: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9 13:1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4-29 10:00:00
开标时间:2025-04-29 13:10:00
采购类别:维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管理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维修资质。2、信用中国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SXQY-ZB-2025-0430)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ZB-2025-0430)
保证金收款账户: ******银行北京阜外支行/******有限公司/01-10-JD0261-1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2025年行车年度维保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1.000 | 项 | ******银行承兑汇票 | 铜川公司 | |
收货地址: ******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标的为铜************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铜川2025年行车年度维保招标 2.2 项目概述:对厂内4台智能抓斗起重机、2台桥式抓斗起重机2025年度维修保养工作 ******有限公司厂内 2.4 维修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维修要求:
1、按照制造商的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检查及保养。要求提供配件,送货时必须附带采购发票原件供招标方现场工程师查验。 2、每次行车保养完成后,要求行车各项运行参数在招标人规定使用范围内,且主体完整,附件齐全,保证现场及设备内外不见脏、乱、缺、锈、漏,且需稳定运行48小时。 3、合同期内中标单位必须派不少于三名专业维修人员驻场服务,以确保行车稳定运行。 4、维保单位须立仓库保证常用备件的储备,遇紧急情况2小时内及时供应。 5、保证甲方行车的正常运行,不可因为维保单位的原因导致甲方行车故障导致影响生产。 2.5.7维修质保要求:见报价单分项要求 2.6 项目最高限价:86.00万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半年的完税证明; ******管理局颁发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维修资质。 ******集团黑名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的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5.2 递交方式:******集团阳光平台,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2 开标地点:******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现场参与开标,不组织现场开标会。 7. 投标保证金 7.1 缴纳要求: ******银行电汇。 7.1.2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7.1.3 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有限公司 账号:01-10-JD0261-1 ******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开户行行号:******0082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审核,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如该项目为多次招标,可沿用初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沿用申请) ************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保证金验证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7.2 投标保证金退还: 7.2.1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业务终止或流标后退还。 7.2.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7.2.5 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7.3 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7.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7.3.2 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3.3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 7.4.4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4.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7.4.6 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4.7 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4.8 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8.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 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8.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 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 置方式; 8.2 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 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 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 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 8.3 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 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9.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9.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4 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9.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 9.7 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项目规定的期限的。 9.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9.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 9.10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9.11 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人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 9.1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 监督途径 ******有限公司纪委 10.2 举报电话:****** 10.3 举报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10.4 举报邮箱:******
11、踏勘现场 12.1 踏勘组织: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当积极参与踏勘现场。 12.2 未参与现场踏勘的,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 12.3 踏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7日上午10:00 ******有限公司 踏勘现场联系人:宋工(同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崔工 (商务咨询) / ******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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