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电站公用辅助设备采购
招标答疑函-02
针对有关投标人提出的书面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Ⅱ卷技术条款1.2.19 品牌要求所有设备应采用下表所列品牌产品或更高档次品牌产品,所有同类型、同规格的设备均应为同一品牌,且具有互换性。
而在招标文件第Ⅱ卷第2章专用技术条款第2.5节电站自动化元件专用技术条款第2.5.2条供货设备清单中却明确规定了压力开关(MPM580 P=0~1.0MPa)、压力变送器(MPM484ZLP=0~1.0MPa)、 温度变送器(TMPCM204B -10-60°)等产品的型号,该型号变相指定了厂家。
请贵单位澄清,自动化元件是否只能使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型号品牌投标。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3.3 条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请问是否去掉产品型号要求,还是本次招标只面向一家单位。
在第Ⅱ卷技术条款 2.6 阀门专用技术条款中,2.6.2 阀门供货设备清单内,安全阀设备指定为德国莱斯及以上品牌,请贵单位澄清,德国莱斯及以上品牌具体指哪些方面及要求。
答:1、专用技术条款中所列型号、品牌均为参考型号、参考品牌,投标人所有设备参数满足或优于本次技术条款参数即可。
2、安全阀设备参数满足或优于本次技术条款参数即可。
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本公告未对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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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变更公告.pdf